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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溫州1月8日電 (記者 張茵通訊員龍軒)溫州男子章某(31歲,龍灣人)在明知高壓氣瓶系槍支零部件仍購買並通過網絡進行銷售。日前,溫州龍灣法院對章某非法買賣槍支一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指控,2011年5月始,被告人章某通過淘寶網用支付寶帳號分九次向上家劉某(另案處理)購買91個高壓氣瓶,並將準備出售的高壓氣瓶、槍托(不鏽鋼材質,自製)等物品的照片放在中華獵壇網廣告及個人QQ空間上,以便購買者觀看併購買。
  後被告人章某使用淘寶及支付寶賬號在網上以180-280元的價格出售高壓氣瓶。客戶購買成功後,其將配件通過快遞寄出。
  經查,章某非法銷售高壓氣瓶至少達67只。從上家劉某處扣押的高壓氣瓶,經鑒定,認定為槍支零部件。
  2012年9月10日,章某在家中被抓獲,當場查獲槍托、槍把手、橡膠墊等物品共542件及電腦主機一臺。
  章某交待,自己平時比較喜歡槍支,看到網上有人在賣槍支(氣槍)配件,而且生意還可以,於是他也開始學習做。同時,其在中華獵壇網上的論壇上看到有許多出售槍支配件的信息。
  而後,章某便在中華獵壇網上註冊了賬號,併在論壇上發佈出售槍支配件的廣告信息。購買者點擊其發佈的廣告信息就可以看到有哪些槍支配件在出售,並且,章某將QQ號碼也放在上面,以備購買者聯繫。出售的槍支配件都是從商家購買,自己只是賺取差價。
  庭審上,章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但其辯護人認為,本案定罪證據不足,出具鑒定的兩家機構並未在公安部進行過登記,且兩份鑒定結論存在衝突。被告人章某曾向公安部門提出重新鑒定但未果,公安部門應該為其複檢一次。綜上建議對章某作無罪宣判。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章某違反槍支管理規定,明知是槍支零部件而予以買賣,其行為應當以非法買賣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提出對被告人章某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的量刑建議。
  龍灣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完)  (原標題:溫州男子在網上售槍支零部件涉非法買賣槍支罪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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