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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謝克偉
  晨報訊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公佈兩項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新政。
  《關於做好本市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的通知》規定,符合條件的本市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年度本市戶籍學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在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高校畢業生為畢業後初次就業的,可向納稅地所在區縣就業促進中心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按本市上年職工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按目前標準每人每月520餘元)。補貼期限按單位實際使用畢業生的月數計算,最長不超過1年。
  《關於做好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工作的通知》 規定,普通高等學校2014年及以後畢業的本市戶籍學生,在畢業兩年內初次就業為靈活就業,且在本市辦理靈活就業登記手續並按照靈活就業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按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費的50%(按目前標準每人每月630餘元)。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證明材料,向戶籍地所在區縣就業促進中心申請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本市小型微型企業和高校畢業生若要進一步瞭解兩項補貼新政策的具體內容,可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www.12333sh.gov.cn)查詢政策具體內容,也可撥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熱線(12333)進行咨詢。  (原標題:兩項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新政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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